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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叶刘告诽谤 大班袁弥明申修改抗辩遭拒

2016-11-28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前年入禀高院,指大班郑经瀚于前年5月29日,在D100电台节目《风波里的茶杯》中,谈及海怡半岛的海怡西商场将变作名牌特卖场时,称「叶刘淑仪与大业主扯猫尾」,以「助」新民党参选人陈家珮在海怡半岛区议会补选中「获胜」,袁弥明则于同日将该段节目录音透过YouTube再转载。叶刘认为有关内容失实且是恶意中伤,控告两人诽谤。

郑经翰、袁弥明28日向高院申请修改抗辩书,补充抗辩内容,但法官不批准,指二人声称获建制派人士秘密线报而作出有关涉诽谤言论,却未有披露在何时、何地与线人会面,事后虽辩称有致电叶刘淑仪求证,但同样没有向法庭披露基本资料,故不批准郑、袁二人就「公允评论」(fair comment)及「受约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两个抗辩方向呈交的修改内容,并指示如被告仍想修改抗辩书内容,须在21天内向法庭提出。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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