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李理)针对物权法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产生的法律真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29日在北京举行的发布会中表示,将依据现行法律以及中央《意见》精神,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同时会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今年4月,浙江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但房屋所有权未到期,市民在办理交易时被告知土地续期需几十万手续费,引起舆论关注。目前物权法第149条仅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并没有交代自动续期如何续,以及是否需要交费。
11月27日,中央专门发布有关《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
颜茂昆说,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在实践中已经开始遇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尤其是一些产权期限比较短的用地,针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实践当中的做法也不一致。
颜茂昆强调说,有关机关一定会根据中央《意见》的精神,尽快研究70年产权到期以后法律上如何安排。颜茂昆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据现行法律,包括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精神,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
他指出,解决这个问题根本解决办法是立法,通过法律落实好安排。法院也会积极参与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会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推进立法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此前透露,涉及土地使用权续期内容的物权法第149条将有机会修订,并写进民法典。至于具体的立法时间表,他就称立法修订到审议通过,至少要经过3年时间。依此推算,大约在2020年前后修订后的物权法将会实施。
同日,最高法还公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意见特别强调,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意见称将坚决纠正以刑事执法介入民事纠纷而导致的错案,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意见表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特别是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
在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佔国有资产的界限也要准确把握。对于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当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而以犯罪论处的,或者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而以犯罪论处的,均应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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