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汇网讯】据点新闻报道,11月27日至12月1日,教育部在北京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香港青年协会李兆基小学的麦靖岚同学,代表香港参加演讲比赛活动,她演讲的《宪法在我心》作品获小学组全国第三名。演讲稿全文如下:
尊敬的评判与在场的观众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香港青年协会李兆基小学的麦靖岚,今天,我会跟大家阐述一下我对宪法的看法。
谈到宪法,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因为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可有人问:现在的人不是老说要民主、要自由吗?那么多的法规和限制,自由、民主何来?其实民主、自由和法规、制度并没有冲突。
试想想:原始社会的人们只知抢夺,不讲道理,社会完全没有秩序;你生存在那种野蛮的时代,能不能生活下去都成问题了,请问自由何来?民主何来?再说,如今虽是文明社会,许多人都能受教育,可是没了法规,一样会出现很多问题。举一个例子。在2016年6月20日,北京少林武校两名学生,因在食堂插队引发争执,冲突中,一名未满18岁的少年被死死掐住,最终抢救无效;一条生命就这样在不懂守规的人手中消失了。你说,社会上的公民不遵守规则,那是何等恐怖的一件事呢?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能明白宪法的重要性了──宪法是以一种法律的形式约束人们的行为,让社会变得井然有序,也让人在遵守宪法的同时受到保护。那是谁令宪法有这种权利呢?答案便是人民。
因为每一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全自在的社会中,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同时自己的利益获得保障。故此宪法既用以约束国民,禁止各种犯罪活动及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不法行为,如杀人放火、抢夺财物等;同时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国民的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所以说,它并不是一道枷锁,它维护着我们的法治精神和国家主权,同时也给予我们某些权利,是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
香港作为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有她特殊的历史背景及发展。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先生提出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管制方针;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通过,规定特区政府所实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必须以《基本法》为依归。除了国防,外交以及任免主要官员之外,中央政府不会直接干预香港内部事务。而在一国两制的管制方针下,香港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作为一名香港市民,一名香港的小学生,我同样也有着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也享有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接受免费教育等的权利。我实在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么一个年代,庆幸自己并不是一个毫无法律意识的书獃子,在父母、老师、社会、国家的保护下,能快乐地学习,生活富足、美满。所以我会继续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全面发展,提高个人的素养,将来好好回馈社会,为国家作贡献。
责任编辑:Caro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