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富户政策拟收紧 入息超四倍即搬

2016-12-07

【文汇网讯】(记者何进昇、曾敏捷报道)为加快公屋轮候册流转速度,房屋委员会计划收紧「富户政策」,消息指,房屋署建议公屋住户入息和资产限额放宽为四倍和91倍,但租户只要超出入息和资产「两大支柱」的其中一项,就被「踢走」,若租户拥有私人住宅物业,不论是否住满10年,同样「无得留低」。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将于本周五讨论有关建议,若获通过,明年10月1日起实施。房委会委员兼资助房屋小组委员郭伟强指出,新措施会增加私楼需求,甚至进一步推高租盘租金,认为当局现阶段不宜仓促执行计划。

根据现行富户政策,在公屋住满十年的住户,每两年一次向房署申报家庭入息,若入息超过公屋轮候册入息限额三倍,须缴交双倍租金,并于下次申报期一并申报资产;若住户届时家庭入息超额三倍,同时资产超过公屋入息限额的84倍,便须缴交市值租金,并于12个月内迁出公屋单位。

为加快公屋轮候册流转速度,房委会计划收紧「富户政策」,以腾出更多公屋单位。就富户审查机制,消息人士指,房署建议富户入息水平由现时超出限额三倍提升至四倍,若资助房屋小组想宽松处理,可改为入息限额的五倍。以一个四人家庭为例,公屋入息限额的四倍和五倍分别为106,760元和133,450元,房委会指出,根据统计处调查,这类家庭的入息水平,在全港同类家庭分别已属最高6%和4%,相信他们已毋须公共资源补贴,所以建议「踢走」家庭入息超出四倍的租户。

消息人士透露,房署计算发现,拥有资产达到轮候册入息上限80倍的公屋住户,已有能力购买房委会的资助出售房屋单位,包括近期推售的居屋元朗屏欣苑、沙田嘉顺苑、或将推售的「绿置居」景泰苑。房署建议,公屋富户资产水平应订为公屋入息限额的91倍,超出限额就会被「踢走」,如果资助房屋小组想宽松处理,可改为超出100倍才须迁出,以四人家庭为例,入息上限91倍为243万元。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郭伟强表示,新富户政策一旦落实,会导致公屋住户人心惶惶,因为两代同堂的家庭,只要子女出外工作,家庭入息便很容易超额,而父母一旦取得退休金,亦随时因资产「爆煲」而必须迁离公屋,但这些家庭未必可负担楼价不断攀升的私楼。他担心,在资助房屋供应短缺下,新措施会令私楼需求进一步增加,或进一步推高租盘租金,增加社会怨气,认为当局现阶段不宜仓促执行计划,应先提供出路予受影响住户,例如提供更多「绿置居」让富户置业等。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指出,基于公平原则,应收紧富户政策,但修订政策后可收回的单位数量不多,成效不彰,反而造成住户困扰,亦加重房署工作,故他不赞成现时修订政策。至于署方建议的修订方案,他认为,更重要是视乎新的富户入息或资产水平,能否确保租户可购买居屋及私楼。

消息指,房署又建议,如租户拥有私人住宅物业,不论租户是否于公屋住满10年,都会被「踢走」,并建议参照公屋申请资格,户籍内任何家庭成员持有物业均须迁离单位,但不适用于所有成员均年满60岁的租户以及综援户。另外,租户申报入息方式亦建议修订,消息人士透露,住满10年的租户,日后在每两年一次的申报中,除了入息外,亦须同时申报资产,若租户拒绝申报就会被「踢走」,未住满10年的租户不用申报,但房署接获举报亦会调查,一经证实持有物业,不论年期均会被「踢走」。

责任编辑:星空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