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翁丽娜)港府建议成立旅游业监管局作为法定机构,具法定巡查及调查权力,以取代旅游业议会规管业界。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今日表示,议会曾被质疑并非法定机构,没有资格调查,故支持成立旅监局规管旅游业,认为是「有规有矩」,有利香港形象。不过,有曾发起「不合作运动」的香港旅游促进会担心旅行社东主要为导游与客人的纠纷负上刑事责任,令旅游社难以经营。
现时旅议会负责旅客与会员旅行社之间的纠纷,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出,由于旅议会等于业界组织,外界不时质疑其中立性,加上旅议会并无法定权力,调查同行亦有肘掣,旅监局拟设置多个委员会如纪律委员会、独立上诉委员团及调解委员会等,主要由非业界人士担任会员,相信具备独立及公信力。董耀中表示,要视乎旅监局将来会否授权旅议会继续处理调解和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
逼客购物责任需厘清
对于政府建议立法要求旅行社不可强迫旅客购物或威胁团员置之不顾,否则可被判罚款及监禁,业界有不同看法。香港导游总工会理事长黄嘉毅欢迎政府立法,形容为是有法可依,但认为刑责的责任分界线要清楚。他指现时不少人提到导游强迫购物的问题,但要分清导游是否正执行旅行社指令,以及旅行社与客人有何合约,都要分清楚,不可有灰色地带。
香港旅游促进会总干事崔定邦表示,旅行社接待大量入境旅客,无可避免出现沙石,倘若东主动辄要为导游与客人之间的纠纷负上刑事责任,会令旅游社东主难以经营。至于当局建议旅行社要以银行担保方式,向旅监局先交50万元保证金,他认为对旅行社东主造成压力,形容50万元并非小数目,对于一些希望投身旅游市场新经营者来说是很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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