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张豪)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建省、天津市、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艾宝俊涉嫌受贿、贪污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涉嫌受贿、行贿案,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林涉嫌受贿、贪污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艾宝俊利用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担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艾宝俊,曾任东北工学院(东北大学)副总会计师兼财经处处长,宝山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生产财务处处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上海市副市长、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上海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上海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等职。2015年1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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