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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裁定促商标注册更「审慎」

2016-12-08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张帅)持续四年之久的乔丹商标案8日有了答案,最高法认定乔丹公司的「乔丹」商标应予撤销,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孟玉杰认为,乔丹商标案的意义在于,它将促使行政部门在核准通过商标注册时,能够以更加「审慎」的态度严格执行。

孟玉杰指出,在核准通过商标注册时,乔丹商标案的判决将提醒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足够「审慎」的态度更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成为行政诉讼的被申请人的「尴尬」。

需要指出的是,有类似「际遇」的不只乔丹。2000年,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并取得了「乔治·阿玛尼」注册申请,意大利乔治·阿玛尼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关联公司加·莫德菲尼公司诉被申请人未经授权,擅自将GIORGIO ARMANI先生的中文名称注册为商标。商评委此后经审理认为,GIORGIO ARMANI先生在世界时装界的知名度及其中文名称已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知晓,争议商标采用的汉字及组合方式与GIORGIO ARMANI的中文名称完全相同,故最终对争议商标予以了撤销。

对于类似的商标案件,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指出,中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尚没有形象权的概念,形象权包括姓名、声音等所有指示个人形象的东西。在他看来,商标的注册只是一个公告而已,认为「注册了就有了权利」的理解是有问题的。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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