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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被公开审理 涉1536宗罪

2016-12-09
囚车抵达终审法院囚车抵达终审法院
澳终审法院上午9时半审理涉及前检察长何超明的案件澳终审法院上午9时半审理涉及前检察长何超明的案件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王海涛 澳门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前检察长何超明涉贪案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终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何超明在今年2月被廉政公署调查,再由终院下令羁押路环监狱迄今。廉署指何涉于2004年至2014年期间,将金额达澳门币1亿6700万元的检察院工程直接高价判给亲友成立的十间公司,相关合约超过二千份,而涉案人士从中获利澳门币4400万元。

羁押九月终公开审理

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在路环监狱经过了约九个月的羁押,今日上午8点许,在多名狱警和警员押解下,载有何超明的囚车驶入澳门终审法院,大批传媒包围拍摄受审。据悉,今日开庭将会披露其更多涉嫌犯罪情节。市民可在开庭前45分钟到达终审法院,用身份证登记获发旁听证,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轮后旁听,开庭前15分钟就停止派发。

早上7时许,已经有大批市民及记者在终审法院外等待轮后旁听,现场更设置帐篷等候区,警方出动警犬检察法院外区域。进入场内旁听的记者和市民均需接受安检,均不可携带任何电子器材,如摄像器材、智慧手表、播放机、手提电话、笔记型电脑、平板电脑、USB装置等通讯设备。

检院控何涉1536宗罪

廉署去年接到检察院举报,展开调查。今年2月,何超明被廉署人员带回总部调查,再由终院下令羁押路环监狱。廉署指何涉于2004年至2014年期间,将金额达澳门币1亿6700万元的检察院工程直接高价判给亲友成立的十间公司,相关合约超过二千份,而涉案人士从中获利澳门币4400万元。

检察院于8月底正式提出检控,被控合共1536项罪名,何的控罪中,有100项属主犯,涉及滥用职权罪、相当巨额加重诈骗罪、破坏受公共权力拘束之物件罪、公务侵佔罪和创立犯罪集团罪等,另外1436项控罪有共犯,包括诈骗罪、分享经济利益罪、滥用职权罪、洗黑钱罪及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何超明案件原定计划于12月5日开庭审理,因岑浩辉曾经批准廉署查阅被告何超明及其妻子存放于终审法院办事处的「财产利益申报书」以及主持审理过被告提出的「人身保护令」,12月2日,何超明提出声请拒却岑浩辉审理案件,终审法院取消开庭,先行审理这项声请,但终审法院合议庭最终驳回了此次申请。

终审法院有三个院长,包括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法官宋敏莉和利马。三个人很大机会组成今日的终审法院的合议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何超明为澳门特区成立之后的首任检察长,也曾经审理过号称世纪巨贪-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案,根据澳门基本法规定,经中央政府批准任命的澳门行政当局高级官员如涉刑事案,只能由最高级法院,即终审法院审理。这意味着对判决无法上诉。

责任编辑:李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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