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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被疑包揽诉讼 众筹仅得保证金

2016-12-14

【文汇网讯】(记者 龚学鸣)背负巨额讼费的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决定就宣誓复核案上诉至终审法院,两人12月14日早上将于高等法院向传媒交代详情。并于本月28日,即上诉限期最后一日,才会向法院提出申请,届时除了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外,还会聘请新的律师团队,提出新的法律观点。

梁、游已背负讼费及须向立法会「回水」合共约900万元,但他们仅众筹得40余万元,难免令人质疑若再上诉,钱从何来?有政界人士认为,两人要向公众交代清楚打官司的资金来源,以防有人包揽诉讼。亦有法律界人士明确表示,人大释法和法庭判词已非常清晰,相信两人上诉得直的机会是微乎其微。

两人目前须付至少约900万元

外界一直关注梁、游有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上诉,因为连输两场官司的两人,除自身律师费外,须支付政府的高昂讼费,有法律界人士估计,原讼庭涉及讼费约500万元,上诉庭讼费逾200万元,加上立法会行管会决定全数追讨两人合共186万元的已领取薪津,两人须付至少约900万元。立法会秘书处回复本报查询时亦指,仍未收到梁、游的还款。

众筹得约44万港元 仅够付保证金

梁、游早前曾称就四宗案件上诉至终院,要先向法庭缴付过百万保证金,但现在两人认为可以合并,以单一案件形式上诉,只需付约40万元保证金。据「青政」的众筹网页显示,截至本月11日,两人暂时只筹得约44万港元,刚好够支付保证金的费用。

王国兴强调两人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廿三万监察」发言人、工联会王国兴表示,反对「港独」的广大市民大众无惧两人上诉,因为人大释法和法庭有关裁决已经非常清晰,强调最重要的是两人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所有讼费和拖欠立法会的钱,「他们一定要回水」。王国兴又指,两人作为公众人物,一定要向公众交代清楚进行上诉的资金来源,以防有人包揽诉讼。

季霆刚促查「双邪」涉「包揽诉讼」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季霆刚去信律政司司长及金融管理局投诉,指自己有合理怀疑上述做法涉及「包揽诉讼」,而利用银行户口筹款更涉嫌有违银行法规,希望律政司及金管局介入调查,即时公开其资金来源,及终止其银行户口。

季霆刚在致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的信中表示,「青症双邪」所领导的团体「青年新政」在汇丰银行开立支票户口筹款,以资助其法律费用。有关筹款属政治捐献,同时令人有合理怀疑该户口涉及「包揽诉讼」的问题,即有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人,协助或怂恿「双邪」进行法律诉讼,然后瓜分诉讼得益,希望当局银行监理部尽速要求有关银行查核户口用途,以防有诈。

他同时去信律政司司长,同样指出有合理怀疑筹款的资助人在当中有私人利益,而「包揽诉讼」属刑事罪行,希望律政司司长要求「双邪」公开其上诉费用的资金来源和资助者身份,以彰显法治。

上诉得直机会微

本身是大律师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无论是人大释法,抑或是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的判词,都是非常清楚,两人的宣誓不可能合法,「(梁游)赢的机会微乎其微」。她强调,梁、游之前提出的「不干预原则」反对理据,只适用于立法会会议的主持等方面,而案件牵涉的是梁、游的宣誓有无违法,属于律政司的执法范围内,所以法庭不干预立法的原则并不适用于该案。

身为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亦表示,梁颂恒及游蕙祯虽然有上诉权利,但认为无论是原审法官区庆祥抑或上诉庭的判决已经清楚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104条的释法具追溯力,生效日期为1997年7月1日,「适用于所有案件」;加上行政长官有宪法责任执行基本法,并可借司法复核以履行责任;相信即使梁、游上诉至终审法院,能推翻之前的判决的机会亦相当低。他又提醒,梁、游终审庭上诉需要担保金,可能会牵涉更多讼费,意味梁、游若然未筹够钱,或需支付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责任编辑: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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