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前年11月违法「佔领」尾声,示威者目无法纪,拒理法庭禁制令继续佔领旺角,终被警方清场。事后,警方拘捕37名涉违反禁制令者,控以刑事藐视法庭,但因律政司「漏招」令其中17人的首次检控失效,去年底获准再重新提出检控。案件14日在高院进行指示聆讯,先处理主问时的证据应以那种方式呈现,一是采纳书面的供词或誓章,二是轮流答问。法官听取陈述后,押后作出书面裁决。
包括郑锦满在内等17名被告,涉违反高院颁下佔旺清场临时禁制令,被起诉刑事藐视法庭罪,律政司及代表部分被告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14日均认为案件适合以书面的供词或誓章进行证人在主问的证据。而代表部分被告的大律师邓钧堤则认为以问答方式较适合,因证人口头作供的话,可彰显公众利益兼节省时间。
郑锦满庭外指,佔旺事件至今已两年,希望尽快解决事件,同意主问以书面形式呈现,个人不想把将法庭案件累积成为政治本钱。
「漏招」事件源于律政司未有于入禀14天内呈交通知书予法庭申请排期,令刑事藐视法庭案件胎死腹中。其后,律政司就案件重新提控,获高院原讼庭接纳。被告一方虽提出上诉,指律政司漏交排期通知书,是不可弥补的错误,律政司的补救方法应该在法律上无效。 同时质疑律政司撤控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改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做法是一罪两审。不过,法官最终以理据不足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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