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前热血公民成员李政熙今年初于上水一间酒家,疑因被有积怨的茶客指骂:「啲狗喺度食紧饭。」而将对方推倒在地,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21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开审,所有控方证人已作供完毕,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李政熙出庭自辩指是茶客主动撞他,并慢慢向后坐在地上。裁判官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13日裁决,李获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被告李政熙(30岁)早前否认今年1月19日,在上水天平村商场的富临酒家袭击59岁事主陈俊东。
茶客称口中的「狗」是自己
陈俊东21日晨出庭作供称,他在案发当日在酒楼遇上被告时,曾在被告后方大声说过一句:「啲狗喺度食紧饭。」被告便冲上前以粗言与他对骂,其后被告更以整个左边身体撞向他的胸口,令他「成个人碌咗喺地下」。他否认其口中的「狗」是指曾在facebook专页上自称为「热狗」的被告,反指自己的暱称是「狗东」,他所说的「狗」就是自己。
区选结怨 四次争执闹上警局
陈又称在去年11月区议会选举时,他因「唔抵得」有参选的被告多次在街站指骂其他候选人,曾4次与对方争执,事件亦曾闹上警局。他同意与被告有积怨,惟不同意他是因此而诬蔑被告袭击他。
另外两名在场茶客作供时,分别表示当时见到被告用肩膊或胸口将事主撞倒在地,同时均不同意辩方指称是事主撞向被告后装作跌倒受伤而诬陷他的说法。另外,两名证人亦表示与被告及事主两人素不相识。
李政熙自辩称梁经过他身后时,在一呎以内非常大声叫「有狗喺度食野」,吓得同台的3岁女儿及1岁多儿子哭。他指梁用右膊撞他胸骨及胃部,他感到是大力,梁及后退后并作状叫「哎吔,哎吔,好痛呀」便慢慢以双臂支撑身体,向后挨落地上,躺在地上约一分钟。他指着梁质问:「喂,你唔好扮野呀,我冇打过你」。
辩方结案陈词时,直指事主的供词奇怪,又有动机去诬蔑或对付被告,是极之不可靠;而另外两名控方证人的证供亦有夸张及不可信的成分。
另外,事主的医疗报告并无显示他有明显伤势,与几名控方证人指被告大力撞向事主并令其「飞开几米」的说法不符,但被告的医疗报告反显示其胸骨位置有红肿,是符合了辩方案情所述,被告才是被撞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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