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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李峰等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16-12-25

【文汇网讯】据新华社报道,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峰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刘平建、周建雄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野松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长江、缪协兴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孙立坤、赵海燕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松柏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选举委员会决定接受王东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黄兴国、李峰、刘平建、周建雄、吴野松、徐长江、缪协兴、孙立坤、赵海燕、杨松柏、王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史书娥因病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史书娥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杰因故死亡。史书娥、陈杰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79人。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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