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杜法祖)应考3次文凭试才获香港大学取录的29岁大学生叶家铭,为赚取学费及生活费,竟铤而走险伪造两封律师行推荐信,以获取九龙木球会聘用他当文员。最终东窗事发,港大生向警方自首,早前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裁判官29日判刑指,案件虽有一定严重性,但被告有良好背景,又属初犯,表明会继续学业,故接纳感化官建议,判处120小时社服令。
被告叶家铭(29岁)报称港大文学院一年级生,承认今年7月7日向九龙木球会呈上两封伪造的推荐信,讹称他于2007年至2013年在「杨宝林黎雅明律师行」任职法律文员,木球会最后以月薪1.1万元聘用叶为初级文员。
木球会其后向律师行求证,获告知律师行未曾发出该两封推荐信,被告只曾在2010年在该律师楼任职初级文员不足1个月,木球会发现受骗决定报警,并将已工作了10天的叶解僱,向他发放薪金及代通知金逾3,900元。
被告早前在庭上解释,他考了3次文凭试才获港大文学院取录,惟家人眼见他多次报考大学失败,早已停止向他提供学费和生活费,被告想自力更生,在开学前赚点钱才犯案。
辩方律师29日续称,叶虽然对法律无知,但有深切悔意,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受教之人」。叶已全数赔偿木球会,冀能以社会服务令抵过,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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