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大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报道,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讬提取证据的安排》(以下简称《相互委讬取证安排》)。今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分别通过两地联络机关向对方法院请求协助询问证人、取得文件、扣留财产、取样鉴定等,将很大程度上减少两地法院在审理民商事领域互涉案件时面临的障碍。
香港回归之后,两地人员往来日益频繁,经贸合作更加密切,互涉案件不断增多。经多次磋商,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就签署《相互委讬取证安排》达成共识。《相互委讬取证安排》规定了适用范围、联络机关、办理程序等事项,旨在为两地相互委讬取证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指引和制度性安排。
沈德咏表示,《相互委讬取证安排》的签署,是内地和香港特区司法协助商签工作停滞十年后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他希望两地司法界同仁继续携手同心,紧密协作,有序推进两地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相互认可和执行非当事人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等其他司法协助安排的商签工作。
袁国强表示,今年3月沈德咏常务副院长访港期间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就进一步推进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签署了《会谈纪要》,明确了有关司法协助安排商签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相互委讬取证安排》的签署,是两地落实《会谈纪要》的首项成果,是两地司法协助的里程碑,也是两地以司法文件形式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助于提高两地民商事案件审理效率,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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