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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共建创科园 招揽全球优质人才机构

2017-01-04
行政长官梁振英(右一)与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许勤(左一)见证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右二)与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左二)交换备忘录/新闻处图片行政长官梁振英(右一)与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许勤(左一)见证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右二)与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左二)交换备忘录/新闻处图片
河套区发展及工程研究范围河套区发展及工程研究范围
港深将在河套地区共同发展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港深将在河套地区共同发展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

【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 文轩 张月琪)香港创新及科技发展将迈入新征程,香港特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昨日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同发展河套区87公顷土地,成立「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期望可吸引高端研发机构、高等教育、创新科研机构等进驻,借联系国内外顶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科研合作基地,与世界各地优质的研究人才交流和合作。是次「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另一亮点,就是解决已讨论20年的业权问题,令有关土地可得以善用。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面积约是现时香港科学园的四倍,是香港历来最大的创科平台,将建立重点创科研究合作基地。根据《合作备忘录》,港深双方将会遵循「一国两制」方针、遵守香港基本法,同意在实现港深两地优势互补的前提下,共同发展河套地区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特区政府未来则会负责河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成立附属公司,负责园区上盖建设及营运。

佔地87公顷 科学园四倍

港深双方就土地业权和共同开发机制达成共识,将在佔地87公顷的河套地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土地面积为整个科学园的四倍,是香港历来最大的创科平台。「港深创科园」计划建立重点创科研究合作基地,以及相关高等教育、文化创意和其他配套设施,吸引港深两地及其他国内外的顶尖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进驻。香港科技园公司将成立附属公司,专门负责「港深创科园」的上盖建设和营运。特区政府会为双方认可的深方人员提供便利的出入境安排,并会在第一季就计划咨询立法会如何尽快展开相关工程。

梁振英:「一国两制」创共赢

梁振英指出,河套地区与深圳仅一河之隔,既处「一国」之内,又在深圳之边、「港制」之中,有「一国两制」之利便,是香港享有「一国」和「两制」双重优势,以及港深两地在创科事业上互利共赢的最佳体现。谈到近年两地创科事业的发展,梁振英表示,香港的创科界、外国的科研机构及创科投资者亦十分重视两地在创科事业上的合作潜力和重大协同效应,「发挥好香港和深圳的协同效应,双方都可以提取新的和巨大的动力,促进两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这新的动力将不下于三十多年来深圳改革开放的动力」。梁振英随后在Facebook提到,香港发展创科事业,起步已经迟了几年,在未来的日子里,必须急起直追,坚持到底。

许勤致辞时表示:「深港两地唇齿相依、亲如兄弟。深圳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城市,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密切和香港的合作。」

许勤称,「创科园」是深圳面向香港最重要的科技平台,也是「一国两制」安排下又一生动实践。两地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基础良好,互补优势明显,香港科技实力雄厚、国际化、创新人才众多、科技服务业高度发达等优势,与深圳结合可以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协同效应。而深圳亦正在形成以创新型经济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态,两地资源结合对双方发展都相当有利,期望未来共同建设具有竞争力的「深港创新圈」。

位于落马洲的河套区原本属于深圳行政边界,1997年《国务院令第221号》订明,深圳河改道后,河套区坐落于香港特区的边界内,受香港特区的法律规管。在昨日签订的备忘录中,深方确认香港特区政府自1997年7月1日依法拥有河套地区的土地业权。港深双方亦确认,深圳河「裁弯拉直」后,原深圳市拥有4幅总面积约91公顷的土地纳入香港所有;原位于香港5幅总面积约12公顷的土地,归深圳所有。

香港各界人士欢迎两地政府就河套地区发展达成共识,期望特区政府加快进度,就港深创科园订定计划细节,同时促请立法会尽快通过项目,为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讨论20年业权问题获解决

港深双方同意在「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内建设相关及辅助设施,包括建立「综合性高端培训平台 」,向全球顶尖高等院校征求办学建议。

在非牟利的基础上,在园内开办分校或新的院校,集中提供与高新科技有关的研究院及专业培训课程培训人才,与园内的设施产生协同及聚集效应;及相关的文化创意、商业、社区和其他配套设施 。

除了大力发展,是次「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另一标志意义,就是解决港深政府讨论20年的业权问题。落马洲河套区原位处深圳境内,但在1997年深圳河治理工程将河道拉直后,河套区便落入深圳河以南的香港境内。港深双方一直就土地业权进行磋商,并曾于2007年时达成协议,由两地官员组成联合专责小组,以「共同开发、共享成果」原则合作发展河套区。

基建开发费用由港府支付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表示,双方已就土地业权和共同开发机制达成共识,深圳已确认河套区的业权属于港府。因此,在开发机制方面,特区政府将负责河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包括土地平整和基建设施,以及河套地区以外并同时为应付河套地区发展及其周边地区所需要提供的基建配套设施。 有关基建开发费用将由特区政府支付。土地平整后,该幅土地将交予香港科技园公司,再由香港科技园公司与特区政府商讨发展创科园的财政安排。

林郑月娥并指,特区政府会为双方认可的深方人员提供进入河套区的便利出入境安排,例如类似APEC商务卡,令他们通关时可更方便。

至于联合执行及解决争议机制,由港深双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发展联合专责小组」,将会负责对发展河套地区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协商。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成立的附属公司,则须定期就「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的发展事宜向 「联合专责小组」作汇报 。

责任编辑:李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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