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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涉收受利益案星期五再开庭 暂未遴选陪审团

2017-01-04
曾荫权在妹妹曾璟璇(右)陪同下离开法院。(网络图片)曾荫权在妹妹曾璟璇(右)陪同下离开法院。(网络图片)

【文汇网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第二日在高等法院审理,法庭开庭约两小时后结束,押后至星期五再开庭,暂时未遴选陪审团。曾荫权面对3项控罪,包括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一项防止贿赂条例中「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据香港电台报道,曾荫权中午在妹妹曾璟璇陪同下离开法庭,曾荫权的太太早上曾经到法院,开庭前离开大楼。

案件由法官陈庆伟审理,暂未遴选陪审团。法庭维持早前法官的下令传媒除非获得批准,否则只能够报道涉及被告的职业、控罪等内容。

曾荫权面对3项控罪,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他昨日在庭上否认全部3项控诉。

案情分别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涉嫌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向数码电台股东黄楚标,就旗下物业所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另外,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出任特首期间,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授勳时,无申报对方获聘为他深圳物业负责室内设计。至于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是涉及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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