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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烧垃圾桶 睇水男认「好玩」

2017-01-05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立法会前年12月审议《版权(修订)条例》,傍晚时分立法会外的垃圾桶起火并发生爆炸,幸无造成人命受伤。警方其后翻查闭路电视,追缉一批幪面疑人,其后拘捕并起诉两名青年串谋纵火罪。案件5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当时负责「睇水」的青年认罪,他在警诫下称:「因为好玩先喺垃圾桶点火。」他申请押后求情和判刑,直至全案审结。另一被告树仁大学前学生会会长杨逸朗则否认控罪。控方5日于开案陈词中,指其友人认出当时蒙面的杨从背囊内取出物品,放进垃圾桶内,案件押后至今日传召证人作供。

两名被告分别为首被告学生叶卓贤(20岁),及次被告有「佔中辅警」之称的树仁大学前学生会会长杨逸朗(23岁),现任职文员。两人被控于2015年12月9日在立法会示威区,串谋其他不知名人士纵火损坏一个垃圾桶。

涉及叶卓贤的案情指,立法会当日安排《版权(修订)条例》进行二读,立法会外设立示威区。团体「键盘战线」获准在立法会大楼外举行示威活动,当晚约8时半,示威区中一个垃圾桶突起火,其后更发生爆炸,垃圾桶盖被炸飞,附近公厕的警钟响起,保安于是报警。

垃圾桶检喷火枪嘴气罐

警方调查后发现,垃圾桶内有喷火枪嘴,附近遗有一个金属气罐,一份当日的《华尔街日报》、和一个消毒火酒胶樽。闭路电视录影显示,当晚8时31分一名蒙面男子A及叶卓贤走近垃圾桶,A将怀疑喷火枪放入桶内。警方于同月21日拘捕叶,他透露案发当日到示威区与多名男子讨论版权条例,有人提议制造骚动,其中叶和一名男子「阿泽」被安排纵火,叶负责「睇水」,防止保安及其他人靠近受伤。叶警诫下承认,「因为好玩先喺垃圾桶点火。」

叶卓贤5日在庭上认罪,案件押后求情及判刑,法官准他以原有条件保释,直至案件审结,并须于1月12日返回法庭提讯,以确定案件进度才作求情及判刑。叶的代表律师在庭外透露,叶现为香港厨艺学院学生,今日将开始新课程。

友人代买火酒报纸交杨

至于次被告杨逸朗则不认罪,案件5日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闭路电视录影显示,当晚8时26分,两名蒙面男子A和B走近垃圾桶,其中A将一些物品放入桶内;杨的好友林国伦认出男子A和B,男子A即是杨逸朗。

林国伦指,当日曾应杨要求购买「消毒火酒」及《华尔街日报》,并前往立法会外交给他,杨当时戴口罩、冷帽、长袖外套及长裤,但无交代为何需要酒精及报纸。之后林见杨蹲于垃圾桶旁边,并伸手入垃圾桶内约5秒。随后林离开立法会示威区。

案件将于今日上午续审,以待辩方有足够时间看证据,并传召证人作供。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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