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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原书记王茂设受贿五千万获刑15年

2017-01-06
王茂设。王茂设。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杨奇霖)1月6日,山西运城原书记王茂设受贿案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茂设单独或共同受贿金额达5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王茂设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1年至2014年,王茂设利用担任中共朔州市委书记、中共运城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陞、工作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分别与王茂全、王茂同、王茂建、侯维共同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5.1879万元。

王茂设从2013年2月担任运城市市委书记,到2014年6月19日晚被有关部门带走。其主政运城仅1年多的时间,但被当地干部评价其工作、生活作风霸道,特别是在提拔干部上的独断专行更是被人诟病。

另据媒体报道,王茂设在担任运城市委书记期间,经常不回家,而是到市委招待宾馆——运城宾馆住宿玩乐。

2015年8月5日,运城市委原书记王茂设被「双开」。山西省纪委通报,王茂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拉票贿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卖官鬻爵,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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