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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院续审前检察长涉洗黑钱等案

2017-01-09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实习记者周少奇 澳门报导)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清洗黑钱、财产来源不明等案,于9日在澳门终审法院第八次开庭审理。今次审理围绕被告涉嫌指示犯罪集团成员将款项存入被告胞兄何超信的银行帐户内,由其代为存放不法收益,并将部分用作购买不动产及赌厅股份,涉及金额约7,500万,被告亦不如实申报彼等实质所拥有的财产,展开聆讯。被告否认所有控罪。

被起诉洗黑钱 何称控罪「拿命」

起诉书指,被告何超明指示黄国威、麦炎泰、李君本及何超信以多种途径清洗黑钱,包括从空壳公司的银行帐户内,将款项存入被告胞兄何超信的银行帐户,目的是要以何超信的名义为被告存放不法金钱收益,或用于购买不动产、赌厅股份和存入被告在内地的银行帐户。合议庭法官指涉及金额约7,500万(澳门元,下同)。

被告何超明在庭上直言洗黑钱罪是起诉书中最「拿命」的部分,附录中只有通话和银行户口的记录,而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则一概欠奉,也没有提出证据表明被告如何「指示」犯罪集团成员洗黑钱,高呼这种毫无根据的控罪是「丧心病狂」,质疑相关指控纯属猜测。对于被指由兄长代收黑钱,何则说「亲兄弟,明算帐」,两人之间不会涉及金钱往来。并对控罪提出「五不」,即不知道相关公司的运作、不参与犯罪活动、不要求和指示他人犯罪、不会让他人代持款项及不收一分一毫。

瞒报逾二千万 辩称总额正确

控罪又指,涉嫌作出虚假声明和财产来源不明。被告何超明及其妻子周小芙于2015年先后两次在申报时隐瞒了超过二千万元的财产,也无法解释用作购买物业及车位的二百五十万元的来源。

何超明称自己的收入与财产相等,又讲述自己曾在内地法院工作,1993年来澳任职,曾是最高薪的华人公务员,1999年担任检察长,但控方却只从2003年开始计算他的收入,计算上有严重错漏。至于隐瞒财产的指控,何解释申报财产时倒转了户口存款,导致部分帐户报得少,但部分又报多了,因此在总额上并没有虚报。但他承认漏报了5个银行活期户口,指自己会将活期款项转入定期,因此只申报定期存款,并宣称无申报的户口共89万元,只佔他总财产的2%,希望法庭体谅。在声言财产申报均由自己作出,太太全不知情而受到牵连时,一度哽咽落泪。

助理检察长郭婉雯提到其中有1个户口从2004年开始共有156次存款流入,共300多万元。何超明解释该户口是他兄弟与亲戚给父亲的生活费和利是钱,何负责保管,该户口同时也用作自己薪金的存放户口。郭婉雯质问户口为何只有存入没有支出时,何拒绝回答。

案件押后至一月十一日开庭,介时将由控辩双方传召证人。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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