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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爆炸案 树仁生表证成立

2017-01-11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香港树仁大学学生会前会长、现职文员的杨逸朗(23岁)被指参与立法会示威区垃圾桶爆炸事件,杨否认一项串谋纵火罪。案件11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举证完毕,法官裁定杨表证成立。辩方称,被告杨逸朗不会上证人台自辩,但会传召多名品格证人,稍后将呈上大约18名品格证人的书面供词。

辩方11日传召与被告一家相熟的树仁大学团契导师林睿豪出庭作供。控方在盘问证人时,问及林是否知道被告2014年底离任辅警的原因。林称,在「佔领」行动期间,被告认为当辅警也不是最好的方法去达到他的理想。当控方问林,是否认为被告会尽力去做他所认为对的事件,林一开始表示同意,惟后来又改口称不同意。

证人林睿豪是被告的中学班主任。他声言被告十分「乖巧正直」,为人「富正义感」,是「很有原则的年青人」。2014年9月28日,他及杨都有参「佔领」行动。当晚,即使有传闻指称警方会开枪,杨仍称自己身为基督徒,应站在最前线,「子弹应先射在愿意牺牲的基督徒身上」,故不愿离开。他称深受对方的「牺牲精神」所感动。

被告友人被牵连 跟杨断绝来往

日前出庭作供的被告友人林国伦,却道出被告为人的另一面。他指称,自己事前并不知帮助杨购买消毒火酒及《华尔街日报》的用途,事发后才从新闻片段中得悉纵火事件,对被牵连感到愤怒及失望,事后已跟杨断绝来往。

据任职室内设计绘图员林国伦早前的证供,案发当晚他应杨逸朗的要求,在海富中心的屈臣氏及便利店分别以现金及个人八达通购买消毒火酒及《华尔街日报》,但杨没有告诉他所购物品的用途。抵达立法会示威区后,杨问他为何不戴上口罩,当时即有人给他递上一个口罩,他不好意思拒绝便将其戴上。

林称,他在附近跟其他人聊天时,突看到杨在铁马附近的垃圾桶旁蹲下,并伸手进垃圾桶「整咗」数秒,但看不到他在做什么,不久他便离开立法会。当晚约11时,他跟杨再以Telegram联络。当杨得悉他利用个人八达通购买报纸后,杨表示「有危险」,吁他要「小心点」,不要再使用其个人八达通,出外时要乔装,又传给他一段新闻片段,林才知道发生了纵火事件,杨之后向他道歉。

「睇水」青年「因好玩垃圾桶点火」

案情指,立法会于2015年12月9日审议《版权(修订)条例》二读并因人数不足而流会,团体「键盘战线」获准在立法会大楼外举行示威活动。晚上约八时,大楼外垃圾桶起火并爆炸,垃圾桶盖飞弹20厘米至30厘米高,垃圾桶内壳亦变型。同时,示威区内的铁马被推倒,附近一个公厕的警钟响起,立法会保安于是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桶内有喷火枪嘴,而附近则有一个金属气罐,一份当天的华尔街日报和一个消毒火酒的胶樽。当时负责「睇水」的20岁青年叶卓贤此前已认纵火罪,更在警诫下称「因为好玩先喺垃圾桶点火」。

根据法例,串谋纵火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责任编辑: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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