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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上诉索近6000万生活费

2017-01-20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九旬母亲覃美金,过去屡次为生活费问题闹上法庭,去年又向法庭申请一次过索取7,100万生活费,但均遭法官驳回。梅妈再就此提上诉,案件20日于高等法院处理,梅妈呈交书面陈词,上诉庭押后颁书面裁决。

根据她的书面陈词,每月原获20万元生活费的她,要求遗产管理人向她支付一笔过至少逾2,500万元(以6.57年计算)或最多5,827万元(以15年计算)的生活费及医药费连通胀。

梅妈20日于庭外指自己现时「行得好,食得好」,但案件拖延多年,自己亦捱了多年,希望法庭可以帮她结束10多年的辛苦。她又指「阿梅真系好惨,人哋有坟墓阿梅冇坟墓,人哋有地方畀人拜,阿梅冇!」故现时想「同阿梅做返啲嘢」。

责任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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