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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并非选特首唯一标准

2017-01-21

【文汇网讯】《苹果日报》评论昨日标题是「港人拥护」为特首基本条件。

文中将林郑月娥与曾俊华两个参选人作一比较,指前者获「中联办」加持,主攻建制选委,民意并不重要,后者则全力抢攻民意战场。文中还说,从过去选举结果看,没有民意支持,亦难以获得中央「钦点」,云云。

所谓「港人拥护」或民意支持是当特首的基本条件,此话当然不会有错。事实是,「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日前在《紫荆》杂志访问中提出的特首四个基本条件:爱国爱港、中央信任、管治能力之外,第四点就是「港人拥护」。

作为特首人选,如果得不到市民拥护,民意支持度偏低,那肯定不会是特首一职的理想人选,施政不是举步维艰,就是事倍功半,不仅经济民生难以发展改善,社会和谐也会大打折扣。因此,中央对下任特首提出的基本条件,将港人拥护与爱国爱港、中央信任、管治能力此三大要素并列,是并不奇怪的。

然而,民意支持固然不可少,但什么样的民意才是真正的、值得听取的民意,却大有商榷余地。

举个可能较偏向的例子,极少数激进「本土」和「港独」分子,他们的主张是不是也是民意?特首人选是要直斥其非还是含糊其词以争取他们的支持?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作为特首参选人或下任特首,不仅要听取民意、吸纳民意,更重要的是对民意取态要正确分析和善为引导,令民意凝聚起来成为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正能量,而不是为民意而民意,为争取支持而放弃是非模糊了底线,这是不可能得到中央信任,也不符合其他基本条件的。

民众拥护,十分重要,民意声音,一定要听,但拿一些参选人来作比较,指某某的民意支持度比某某高,那不过是企图以所谓民意来向参选人施压,扭曲特首选举的性质而已。/关 昭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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