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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终审法院第十五次审理何超明案

2017-01-23

【文汇网讯】(实习记者周少奇 澳门报导)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涉加重诈骗、分享经济利益、创立犯罪集团、滥用职权等案,于今(23)日在澳门终审法院第十五次开庭审理,并传召了五名现任检察院职员作供。其中郑幸捷供称从不知悉陈家辉制作虚构建议书以报销北欧旅费。

证人口供有冲突:完全没有所谓「共识」

何超明涉嫌指示陈家辉于2006年制作虚构的建议书,以公帑支付其家人于2005年约廿多万澳门元的北欧旅费。早前,另案被告陈家辉声称由于05年度外访预算不足,经开会与人事财政厅厅长万晓宇及顾问郑幸捷取得共识,于06年制作建议书支付余下开销。昨日郑幸捷出庭作供指,欠款不能转入下一年度,不知悉陈家辉后来制作虚构建议书,也完全没有所谓「共识」。对于陈家辉早前承认的颠倒采购程序,郑也明言从来没有同事报告过。

郑幸捷又称,曾因好奇机票价格,于是向3间公司询价,结果发现综合管理组订购的机票很贵,她向办公室主任黎建恩反映后,黎称同事会处理,她不用理会。陈家辉则说「系咁架,综合管理组会指定一间公司订购。」由于综合管理组不提供原始单据,因此,郑幸捷同意人事财政厅在支付开销时无法有效监督其真伪。

招聘决定权由办公室主任操控

另外,郑幸捷又解释人事财政厅的招聘流程,指出甄选和面试大多由黎建恩负责,黎在决定了人选后,人事财政厅只跟进聘用合同及手续。因此部分人士如李建基、李建邦、李美英、杨俊杰、邓伟文、何伟豪、胡丽仪等,可能是借与何超明或案中共犯的亲戚关系入职检察院,部分人员更得以「职位特殊」为由,自由协定上下班时间。

何超明又涉嫌用公帑于获多利16楼开设教员休息室满足私慾。昨日传召的四名证人中,有三人称从来未听过「教员休息室」。另一名证人表示,在获多利中心16楼见过无穿制服的女性出入,但以为是负责管理档案室的女同事。

案件押后至星期三再审。

责任编辑:黛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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