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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排赵作海抄水表 每月仅工作一天

2017-02-04

【文汇网讯】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因「冤案受赔」屡见报端的赵作海有了新工作——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抄水表,每月只需工作一天,月收入1800元。

目前,赵作海和妻子住的房子也是法院提供其免费居住,连水电费也由法院方面承包。对此,网友们议论多多。

发生如此尴尬的境象,原因是赵作海的冤案平反后,他所得的那笔国家赔偿款65万元早已所剩无几,而没有好的生活来源。

如果按照眼下一些人的观点去简单地谈规则,2010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11年前判决的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其无罪,赵作海已经获国家赔偿款65万元,其冤案纠正和赔偿程序已经结束,法院方面对赵作海的困难完全可以视而不见。

理由很正当,赵作海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65万元的赔偿,大部分是他贪图高利息等原因参与非法集资而上当受骗,不管是法院还是公众,大可以冷漠地指责赵作海「属于违反规则而导致的自作自受」。

所幸的是,当地法院在赵作海陷入困境时没有简单地讲规则,而是透过这些有争议的事情之表面,看到赵作海因冤案被关押,脱离社会多年,是其较难适应当前市场竞争以及风险的主要原因。从而向赵作海伸出人性之手,在现行规则许可的范围内提供了帮助。

换句话说,没有法律要求法院在赵作海获得国家赔偿后,继续「照顾」赵作海;但也没有哪项政令禁止法院主动继续帮助赵作海。法院的「安排」,在法律、政策的可行区间内,并无不妥。

法院给赵作海的这些帮助,或许在一些人眼里是不讲「规则」地多管閒事,但对于赵作海来说是雪中送炭,我为之点赞。这也算得上是一种「人性执法」的延伸。

三国时,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这句话至今对我们这个时代仍具有指导意义。执法者做一件好事并不难,况且这举手之劳,对受益者便可能是天大的事。

更何况,许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矛盾,本身就是一件件小事激化而成的。赵作海之所以落得如此境地,当年的冤狱,总是脱不了干系的。现在这些「小帮助」,也算为了不再生更大的矛盾。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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