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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妤告《壹周刊》刊照侵权

2017-02-06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退休法官王见秋女儿王颖妤,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壹周刊》刊登的两张照片涉嫌侵权,要求《壹周刊》赔偿,并获法庭颁下临时禁制令。王今天在高院要求壹传媒提供未知悉第三被告的身分、名字、交相日期,又指报道王的私人生活是与公众利益无关。法官押后颁下书面决定,并延续禁制令,并下令在颁布书面裁决前均不可披露相关照片的详情。

庭上王一方不满传媒报道本案,令相关内容再广传,但法官指入禀状已写出申索的内容,可供公众查阅,其后一度闭门聆讯。

壹传媒代表律师指,《基本法》容许言论及出版自由,保护消息来源者也是确保言论自由得以实行,而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也有相关条文。

王一方反斥,被告一方为提高销量发布与公众利益无关的事,只为满足读者好奇心,如报道与政府行政不当有关才是公众利益,可惜被告无法解释报道与公众利益的关联。如果法庭容许不公开消息来源者的身分,变相鼓励人向传媒提供违反诚信及侵权的资料,然后他们不需要出庭应讯。

基于保密原则,原告向法庭申请任何人均不可披露相关照片及照片的内容,被告一方对此保持中立,法官遂下令在颁布书面裁决前均不可披露相关照片的详情。

责任编辑: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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