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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机场爆炸案今天开庭 被告人法庭上全部认罪

2017-02-08

【文汇网讯】(记者张豪 上海报道)8日,「浦东机场爆炸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6月12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周兴柏在浦东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柜台前,制造了一起震惊社会的爆炸案。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周兴柏因生活琐事产生报复社会并自杀的念头。同年6月9日至11日,被告人在其租赁的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春江佳苑9 号楼404 室,将事先购买的烟花爆竹拆开,将拆下的火药、泥土等灌入啤酒瓶,制成爆炸物3件。同月12日上午,被告人携带上述爆炸物从江苏省昆山市乘坐公共汽车至上海虹桥机场,随后换乘机场快线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伺机作案。同日14时30分许,周兴柏辗转至浦东国际机场2号候机楼出发层C岛附近,先后点燃3件自制爆炸物丢向现场人群,其中2件发生爆炸。作案后,被告人在案发现场持刀割颈自杀未遂,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查,共有3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医院治疗,另有一个国际航班被取消、二个国际航班被延误,爆炸引发现场大量旅客恐慌。

经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周兴柏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于公诉机关起诉书上的犯罪事实,周兴柏供认不讳且当庭认罪。在法庭讯问阶段,面对公诉人、辩护人及法官的提问周兴柏如实回答。但因案发时自杀未遂,割破喉咙,回答问题时,他的声音都极小极细。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被告人周兴柏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合议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以上8年以下。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周兴柏垂下了头,轻声地说:「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受伤的人们,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愿意受到法律制裁,希望法庭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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