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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客观分析香港真正的民意

2017-02-09

【文汇网讯】首先说明两点:一是民意不等于民意调查结果,后者总是或多或少受调查者的主观意识(即所谓「有色眼镜」)影响,不可能完全客观地反映民意;二是随着因特网为基础的各种社交媒体兴起,越来越多的民意通过这些社交媒体来表达,但是,这些社交媒体或多或少都有「回音壁」效应,彷彿「哈哈镜」照人,在不同程度上扭曲了民意。

尽管如此,各类民意调查的结果,各种社交媒体的动向,的确都反映一个现象─当前,相当一部分香港居民对香港的前途和命运、对他们自己和家庭的前途和命运,的确存在着深深的忧虑,有些感到彷徨,有些感觉无助,有些打算向外移民。

对香港和个人前途的忧虑

本文不讨论这一类香港居民佔香港人口的比重,也不讨论其中感到彷徨或无助或打算移民的又各佔多大的百分率,而是讨论一个属于「定性」的问题,即:他们究竟为什么对这个城市、他们个人和家庭的前途与命运深深忧虑?

对所居住的城市或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产生深深的忧虑,因而,对自己和家庭继续在这个城市或国家居住感到深深忧虑,这一群人采取向外(其他城市或国家)移民,是一种最显着的反应。

曾俊华在1月19日宣布竞选第五任行政长官的演说中提及,上世纪80年代香港向外移民潮和当前一部分香港居民打算向外移民。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香港持续出现向外移民潮,是由于这些移居外国的香港居民对于1997年7月1日后的香港前途和命运深感惶恐。而今,有一些香港居民打算向外移民,是否因为他们对「一国两制」失去信心?

经过近20年的实践,现在可以看清楚,「一国两制」的实践包含三方面:一是「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二是「一国两制」的制度执行,三是「一国两制」运作的环境。

「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是矛盾的结合。体现在《基本法》上,它是内地法律与香港法制相结合的产物,而其根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基本法》中,体现中国主权原则的条款与内地法律挂钩,落实「港人治港」、维持香港原有制度不变的条款与普通法相承。为什么《基本法》的一些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引起争议?为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需要释法?不仅因为人们的政治立场和利益关切不同,而且因为有关条款本身是矛盾的产物。

「一国两制」是没有成功先例可资借鉴的。特区政府、香港社会各界和中央各部门、内地地方政府在「一国两制」的制度执行上需要积累经验。今天,一些香港居民包括若干建制派人士都留恋特区第一个五年,那是所谓「井水不犯河水」的阶段,中央放手让年轻的特区政府管治和实施,内地人士被严格限制访问香港。然而,他们忘记或故意忽略了铁一般的事实:是特区第一届政府主动要求中央与香港签署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是CEPA如及时雨和东风,帮助香港摆脱经济衰退,推动香港成为全球最大人民币离岸中心。

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是大势所趋,不会也不可能因为当前经济全球化暂时逆转而逆转。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融合不断深化,「一国两制」内在矛盾必定愈益暴露,《基本法》有关条款内在的矛盾也必定愈益显现,对于「一国两制」执行者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的要求也必定愈益严苛。

环境转变与新的信心支柱

《基本法》是在香港完全依靠西方建立了各种制度、形成了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环境而制定的。《基本法》所说的保持50年不变的香港原有资本主义制度,除了政治体制民主化外,就是「九七」前的一切。然而,「九七」后,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人类展开近500年来空前全面深刻的全球经济金融政治格局调整,香港内部政治经济社会矛盾不断深化和激化,「一国两制」的运作环境发生了并继续发生着重大改变。

今天,建制派不乏茫然不知所措者,除了因为「一国两制」的制度设计面对实际情况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呈现前所未见的严重张力,还因为他们自己在急剧转变的环境里执行「一国两制」愈益力不从心。

今天,普通香港居民不乏深感彷徨、无助者,则是因为他们长期建立起来的,对于这座城市、进而对于自己和家庭的前途和命运的信心支柱断裂了。他们以为「九七」前建立的制度足以维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他们以为伦敦于1984年设定的「还政于民」民主路畅通,能够达至在香港移植西方政治制度的目标。这两点都未能如愿,他们需要新的信心支柱。

在如斯背景下展开第五任行政长官竞选,对参选者最大的挑战和考验,不是在各个具体公共政策范畴制定各项具体的政策建议,而是深入细致分析「一国两制」与时俱进需要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如何改善,以及香港必须如何因应全球政经格局空前全面深刻调整。香港居民盼望下任行政长官清晰地说明香港的明天在那里。 (周八骏 资深评论员,博士)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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