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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妇携10公斤穿山甲鳞片出境遭查获

2017-02-09
涉事穿山甲鳞片 皇岗海关供图涉事穿山甲鳞片 皇岗海关供图
涉事穿山甲鳞片  皇岗海关供图涉事穿山甲鳞片 皇岗海关供图

【文汇网讯】(记者 何花 深圳报道) 皇岗海关近日在福田口岸旅检渠道查获了农历新年以来首宗携带濒危动物出境案件,一名香港妇女携穿山甲鳞片过关被海关关员查获,涉案物品重达10千克。

帮人带货 为350元小利而触法

2月6日晚18时左右,一名香港中年妇女从福田口岸旅检大厅出境。皇岗海关工作人员发现,这名妇女行李简单,并无大件行李,只是双手各拎一个黑色塑胶袋。在通过海关监管区时,该妇女被关员拦下。「我当时挑查这名旅客,是因为感觉她提着两个塑胶袋,显得有些吃力,步子走不快。她手中的塑胶袋应该非常重。」关员小孙说。

关员将旅客引入查验区接受海关检查,关员将塑胶袋中的物品取出,发现是两个背包大小的包裹,内部用不透明的黑色塑胶袋层层包装,外面又用棕黄色的胶带「全方位」缠绕,捆紮地非常紧。从外部触摸,根本不知道里面是物件的大小和数量。

关员询问旅客包裹内所装何物,该妇女回答「是一些装修料件,准备从香港带回内地用。」

关员用刀片小心划开包裹,发现里面竟然全部都是穿山甲鳞片,共计10千克。

当关员划开包裹后,该旅客见到内里的穿山甲鳞片后,她承认,自己其实是为了收取「350块港币带工费」,帮一名货主带货。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皇岗海关负责人提醒港人,穿山甲自1994年起便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由于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穿山甲数量急剧减少,2016年底,穿山甲被提升至《公约》附录1,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禁止一切国际贸易。禁止或限制出入境的野生动植物除了穿山甲及其鳞片,还包括:象牙、斑马皮、犀牛角、羚羊角、马鹿角、金刚鹦鹉、玳瑁、砗磲、鹦鹉螺、红珊瑚、小叶紫檀、沉香等。携带这些物品出入境,当事人轻则会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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