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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3被告提堂拒认罪 控方指拍得3人掷竹枝玻璃樽

2017-02-09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去年农历新年旺角发生暴乱,事后多人被拘控,其中两男一女被控暴动罪,案件9日于区域法院审讯。控方在开案陈辞指3名被告在事发时,向警员投掷玻璃樽及约2米长的竹枝,竹枝更击中一名警员的小腿,警方当场拘捕3人,案发经过有警方录影、公众媒体及闭路电视片段佐证。当日有份拘捕女被告的女警出庭作供,称案发时环境光线充足,看到女被告两度将玻璃樽投掷至警方设立的防线。

3名被告依次为港大女生许嘉琪(22岁)、学生麦子晞(19岁)及厨师薛达荣(32岁),均否认一项暴动罪。控罪指他们去年2月9日凌晨,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一带参与暴动。

控方开案陈辞指,去年2月8日午夜,因执法人员处理投诉小贩问题而遭包围,引致大批示威者到旺角砵兰街朗豪坊聚集与警方对峙,其他警员紧急增援及控制人群。至翌日凌晨4时50分,约10多人聚集于豉油街至登打士街北行线一带,警方面向登打士街向横组成防线,聚集人群将杂物放置于防线数十米前,又向防线投掷玻璃樽。警方一直呼吁他们停止,又将防线退至新兴大厦。

控方指,首被告许嘉琪(22岁)当时身穿蓝色卫衣、蓝色牛仔裤,向防线掷玻璃樽,女警联同其他警员开始冲上前驱散,被告转身逃跑,打算穿过弥敦道中间的花槽离开,但被女警从后递捕。根据相关片段显示,当时首被告和其他人一同投掷玻璃樽。

当警方防线向后撤退期间,控方指次被告麦子晞(19岁)当时身穿黑色外套、灰色裤、黑灰色迷彩背囊、黑手套及黑围巾,遮掩口鼻,手持玻璃樽走近警方防线,连同聚集人群将玻璃樽投掷。后来被告手持一枝约两米长竹枝走近防线,防线警员始驱散时,被告将竹枝掷向男警,击中男警右小腿。

控方续指,第三被告薛达荣(32岁)沿行人路旁跑上,将手持的玻璃樽掷向防线。当警员驱散人群时,薛向弥敦道北行线马路上的警员投掷手持的物件,并立即逃走,但跑至创兴广场时失足倒地,警长上前拘捕,但他反抗逃走,在其他警员协助下终合力制服被告,当时其头、面及颈有血渍。

控方传召女警卢蔚贤作供。卢供称,她当日凌晨近5时与其他警员,于弥敦道近豉油街设防线。当时,有20人至30人聚集,多次将垃圾桶及竹枝推到马路中间,期间有人向警方防线掷砖及玻璃樽。她看见一名穿浅蓝色卫衣的女子,在弥敦道北行第三线向警员投掷玻璃樽,两人当时距离20米至30米。

她续供称,自己当时听到有警员叫「冲」,即随大队向前驱散示威人群,并见到该女子再次投掷玻璃樽。主控官问卢为何确定两次掷樽的是同一人,卢回答指该女子上衣是浅蓝色,披黑长直发,背黑背囊,较易辨认。女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说:「Madam,我约咗朋友食宵夜,我拎住玻璃樽咋,我都无扔。」

被问及女被告当时手上并无玻璃樽,卢承认自己为闪避示威者投掷,视线曾离开女被告,但从女被告第二次向她投掷至拘捕,她的视线从没离开过女被告。

庭上又播放了由警方摄影队拍下的案发经过,片段长约2分钟,期间有玻璃掉地破碎声,亦有敲打铁枝的声响。数名没有头盔便衣警曾大声喝止,并一直后退,之后便衣警冲向示威人群。

辩方投诉称,警员曾对女被告使用「不必要武力」,又指当晚拘捕女被告的警员并非女警,而是一名身材高大的男警,后再有另一男警加入,将她拉到已关门店舖外不断向她讲粗口,又将她头撞铁闸数次云云。

案件10日续审,预计审讯7天,3名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

责任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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