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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红盾网剑」严打网络违法经营

2017-02-16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茅建兴 杭州报道)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工商2017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正式启动。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打击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网络炒信」等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查处一批扰乱网络交易市场经济秩序的大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期半年,分排查摸底、集中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网络服务平台、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上从事交易的经营者开展。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执法将重点围绕「两大主体、三大领域、六大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将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

重查六大违法行为

在知识产权方面,重在查处一批侵犯驰着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侵权案;在商品质量方面,力争查处一批「投诉率高、退货率高、评价满意率低」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鞋帽服装、母婴用品等商品;在消费欺诈方面,继续延续去年打击「网络炒信」的高压态势,力争在打击刷单链方面有所突破,起到全链条的整治,全行业的规范。同时明确查处以下六大重点违法行为: 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利用网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商标标识。网络「傍名牌」行为,利用网络销售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知名商品等「傍名牌」违法行为。网络侵犯商业秘密,利用网络兜售企业客户信息、技术信息、供货渠道、价格信息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网络「炒信」行为,利用网络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通过「炒信」行为提升商家信誉、商品的销量、好评等数据,以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网络其他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网络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网络传销、消费欺诈、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网络违法呈高发态势

据统计,去年浙江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人次,检查相关网站3.9万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1907件,涉案金额2.7亿元,罚没款达2301.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94起,关闭违法网站(网店)94个。 2016年,全省涉及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为3215件,同比增长60.26%;网络投诉更是大幅度增长,仅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接到针对淘宝、天猫平台经营者的投诉举报件达16.5万件,比2015年增长了2.5倍。同时,网络传销、微信朋友圈推销质次价高商品、跨境海淘样货不符等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等网络违法现象呈高发态势。

「因特网+市场监管」和「工商执法力量+平台技术力量」已成为浙江工商网络执法的一大特色。目前浙江工商依托阿里巴巴等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优势,综合运用数据采集、分析、汇总、融合、生成等手段,实现精准打击。据悉,今年,为配合工商打假,阿里平台治理部专门组织精干力量,负责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而在专项执法期间,工商部门也将派人入驻阿里平台,指导执法办案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市场监管执法的「机器换人」。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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