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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国际机场爆炸案一审宣判 被告获刑8年

2017-02-17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章萝兰)备受关注的浦东国际机场爆炸案17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兴柏因爆炸罪获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周因个人生活不顺,采取极端行为发洩不满,制作爆炸物并在浦东机场实施爆炸,造成3名旅客不同程度受伤。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5月,被告人周兴柏因个人生活、感情不顺等原因,产生在机场实施爆炸并当场自杀的念头。同年6月9日至11日,周在其租赁的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某房屋内,拆开事先购买的烟花爆竹,将拆下的火药、玻璃碴等装入啤酒瓶,制成爆炸物3件。

6月12日上午,周兴柏携带上述爆炸物从江苏省昆山市乘坐公共汽车及机场快线公交车至上海虹桥机场,随后又换乘机场快线公交车到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伺机作案。当天14时30分许,周兴柏辗转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2号候机楼出发层C岛附近,先后点燃3件自制爆炸物从地面滚向现场人群,其中2件发生爆炸。

作案后,周兴柏在案发现场持刀割颈自杀未遂,被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共有3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伤,有一个国际航班被取消、两个国际航班被延误,爆炸还引发现场大量旅客恐慌。经鉴定,周兴柏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本案审判长、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认为,在国际机场这样的人流密集场所,实施爆炸犯罪行为,其危害性比在其他公共场所更大,判处8年有期徒刑,体现了从重打击的力度。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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