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香港大公文汇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制图)
据大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公号「维港专线」报道,香港前特首曾荫权2月17日被陪审团以8:1大比数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高等法院20日下午开庭听取求情,并处理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的首项控罪,即「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法官将判刑押后至本周三(22日),期间还押,不准保释。法官陈庆伟表示,不大可能判处缓刑,只视乎刑期是长或短。
曾荫权20日下午约2时05分到达香港高等法院(大公报摄)
曾荫权被即时还押(电视划面截图)
律政司申重审「接受利益罪」
17日,曾荫权与家人一起步出香港高等法院(法新社)
曾荫权17日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罪名不成立,对于最为关键的控罪「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则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律政司已通知法庭,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基于公众利益,慎重考虑后决定申请重审。
深圳东海花园顶级豪宅君豪阁顶层36B,总面积为6700呎(记者 李昌鸿 摄)
被裁定罪成的第二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曾荫权涉嫌在考虑和决定涉及雄涛广播的决策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
东海花园由深圳东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记者李昌鸿摄)
曾荫权成为自香港回归以来首名被定罪的前特首。
辩方大状陈政龙透露,新一届行政长官参选人林郑月娥、曾俊华、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及海洋公园前董事局主席盛智文均有为曾荫权撰写求情信。
三控罪 一罪成 一罪将重审
控罪一 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曾荫权接受深圳东海花园三层复式单位的装修工程,作为处理三项有关雄涛广播牌照申请的回报。
裁决:未达成大比数裁决,控方申请重审
控罪二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在处理三项有关雄涛广播牌照申请时无申报利益。
裁决:陪审团8:1裁决罪成
控罪三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曾荫权决定向何周礼授勳时,隐暪何周礼为深圳物业做室内设计,并以授勳作为回报。
裁决:陪审团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曾荫权涉贪案事件簿
2012年2月
曾荫权被揭以年租一百万港元向富商「廉租」深圳豪宅,作退休居所,事件曝光后,被指涉嫌利益输送,曾在压力下弃租。
2012年2月28日
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决定立案调查曾荫权有无触犯「防贿条例」或公职人员行为不当。
2015年10月5日
曾荫权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遭律政司正式落案起诉。
2016年10月
曾荫权案在香港高院预审,法官批准律政司加控一条「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2017年1月3日
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审。曾荫权在庭上否认全部三项控罪。
2017年2月14日
高院法官就曾案向九名陪审员作引导指示。
2017年2月17日
陪审团就控罪一「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未达成裁决;控罪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8:1罪成;而控罪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7年2月20日
控方就控罪一「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申请重审;
曾荫权不准保释,即时还押,至周三(22日)判刑。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