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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严惩暴力伤医事件

2017-02-24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赵一存 北京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3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法院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相关情况,同时公布多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巖表示,在审判工作中,法院始终坚持对暴力杀医、伤医等严重涉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他还透露,最高法正在起草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关司法解释,将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审判工作中,法院始终坚持对暴力杀医、伤医等严重涉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马巖表示,一是依法严惩无端猜疑,蓄意报复,采取暴力手段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的犯罪;二是依法严惩报复医务人员亲属的犯罪;三是依法严惩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广大患者就诊权益的犯罪。

他指出,人类对疾病的认识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总有一些疾病当下医疗技术无法治癒,或无法阻止其恶化,正因这一局限性,不是所有的医疗效果都能满足患者的期待。患者不能仅因病情恶化就无端怀疑医生诊治错误,更不应该将病情恶化带来的一切后果都归咎于医生,进而报复杀害医生。马巖强调,对犯罪凶手的严惩,体现了对杀医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的立场。

最高法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医疗纠纷数量较2015年下降6.7%,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下降7.5%,涉医违法犯罪案件下降14.1%。总体上,各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患双方满意度有所提升。

马巖还透露,最高法正在起草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关司法解释,将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他说:「在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的同时,法院切实做好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对诉至法院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有案必立』;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引导当事双方理性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判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最高法已在去年印发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证明对像、举证责任、证据的审查判断等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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