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中国修改红十字会法 须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不反馈捐赠将被追究刑责

2017-02-24

【文汇网讯】(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红十字会法修订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坦言,此次修法与此前发生的一些影响红会公信力事件「有一定关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着重强调对红会的监管,明确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审计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此外,法律还明确,红会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反馈情况,可追究刑责。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分为总则、组织、职责、标志与名称、财产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30条。法律将于2017年5月8日,也就是「世界红十字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红会法修订的亮点可以归纳为保护、支持、规范、审慎。要保护红会的品牌,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这种品牌进行侮辱、玷污和侵犯;支持红会的工作,对中国红会拓展的无偿献血、人体和遗体器官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等事业,通过法律给予支持;通过法律修订,编好制度的笼子,使红十字会进一步规范;三次审议红会法,说明立法机关对这部法律的审慎。

在对红会的监管方面,法律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等。

在红会的法律责任方面,法律明确,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有「未依法向捐赠人反馈情况或者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将由同级人民政府审计、民政等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并表决通过企业所得税法的修改。在原有所得税法中,企业的捐赠只允许按照占12%的利润,且只能在当年进行扣除,企业超出12%的部分不再允许扣除。此次修订允许超出12%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三年内继续在税前扣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张天犁表示,此次修改后,企业进行公益捐赠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力度,在国际上属于领先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中国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Alina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