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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羨林遗产纠纷案二审 其子认为字划非公益捐赠

2017-03-07

【文汇网讯】6日上午,季羨林之子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季羨林文物、字划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2001年,季羨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将自己的所藏文物捐赠给北京大学。随后2008年,季羨林手书表示文物并非捐赠,并委讬其子季承处理文物。2012年季承起诉北京大学要求返还文物,案件一审季承败诉,法院认为季承无权撤销属于公益性质的诉讼。季承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庭审时他表示,季羨林的字划藏品仅是暂存在北大,并非是公益捐赠给北大。

据新京报报道,2001年7月6日,季羨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羨林个人所藏的书籍、着作、手稿、照片、古今字划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2008年12月5日,季羨林手书声明,称已经捐赠给北大120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文物只是保存并非捐赠。12月6日,季羨林写下委讬书,「全权委讬我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2009年,季羨林辞世。

季羨林的儿子季承认为,父亲的捐赠并不合法。2012年6月,季承起诉北京大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羨林文物、字划577件」。

被告北京大学辩称,季羨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去年8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季承作为季羨林先生全权委讬的受托人虽然有权利提起本案诉讼,但因季羨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订的捐赠协议已然成立并合法有效,且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即便季羨林先生本人都不能撤销。季承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6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季承表示,其父季羨林在捐赠这些东西时并没有考虑其他遗产继承人的权利,一审判决也遗漏了他作为遗产继承人即所有权人的身份。另外,季承认为一审判决认定有误,季羨林和北大之间的法律关系仅为「字划藏品暂存关系」,一审法院却将字划认定为「有扶贫、救灾等公益性质」而不可原物返还所有权人的赠品。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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