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李克强: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可无条件续期

2017-03-15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毛丽娟周琳 两会报道)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一直受国内购房者普遍关注。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上就此回应:「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回复,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他并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几天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也表示,「有恒产者有恒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姜大明表示,「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专家:未来《物权法》修改会把相关内容明确写进法律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衞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实践中,由于部分居住用地出让年限较短,目前出现了出让年限已经届满或者即将届满的情况。

此前,深圳、东莞、温州等地陆续有小区的国土使用期限到期,引起了全国购房者的关注。以深圳为例,2002~2004两年间,深圳市国土系统以市场地价为标准,实行100%补地价的模式。到了2004年,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作了详细规定。而这些,也正是当时仍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悬而未决的热点问题。《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中,对补交地价标准重新进行了划定。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交地价一次性交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35%的参照标准并不是按照目前的市场拍卖土地价格或者房价,而是基准地价。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透露,许多地方开始探索7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但是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公众期待全国人大从法律上出台相关规定。

他认为,这次总理的表述相当开明。其实此前的《物权法》中已经写明,住宅土地使用权70后可以自动续期,但由于实际操作中,没有写明什么条件可以自动续期,故存在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利益向业主收取追加的土地使用权费用的问题。这次总理表态,表明中央倾向于住宅土地使用权70后可以无条件自动续期。宋丁称,未来修改《物权法》时,料这一领域的处理将被列入法律程序。

责任编辑:Sunny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