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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收费建议指定垃圾袋每公升0.11元 两年后实施

2017-03-20

【文汇网讯】本网报道,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公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建议,指定垃圾袋收费为每公升0.11元,最快2019年下半年在全港实施。

当局表示,收费模式分「按户按袋」和「按重量」两种。

「按户按袋」收费适用于由食物环境卫生署收集垃圾的楼宇,包括大部分住宅楼宇、地铺和公共机构处所。市民须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妥废物才可弃置。指定垃圾袋容量由3至100公升不等,建议收费为每公升0.11元,与台北和首尔水平相若。大型废物指定标籤费用则为每件11元。

「按重量」收费适用于聘用私营废物收集商将废物直接送往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的处所。堆填区和废物转运站的「入闸费」为每公吨365元,市区和新界西北废物转运站的收费则为每公吨395元。

黄锦星表示,为方便为本,会设立4000个指定垃圾袋的购买点,包括超市、便利店和邮局,另外会在偏远地区设置自动售卖机。

黄锦星说,过去30年香港的都市固体废物量增加逾八成,远超同期人口增长的34%。2015年每日人均弃置量达1.39公斤,较邻近城市为高。

他表示,政府会于今年上半年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通过后会设12至18个月准备期,期望计划最快于2019年下半年实施,达到《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提出在2022年人均废物弃置量减少四成的目标。

责任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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