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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查处一托养中心多人死亡事件

2017-03-20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针对媒体报道韶关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49天有20人死亡的报道,韶关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20日,韶关市政府通报处理结果称,已严厉查处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并对涉嫌违规公职人员展开调查。

通报称,今年2月中旬,在发现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存在有托养人员死亡的情况之后,韶关市公安、民政、卫计和新丰县相关方面组成专门工作组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发现练溪托养中心不具备托养条件,民政部门已于3月2日正式取缔该托养中心,对现有733名托养对像进行了妥善安置。

通报表示,市相关部门已对该托养中心负责经营管理的四名主要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正在对托养对象的死亡人数和死亡原因组织深入调查。市纪委对涉嫌违纪违规的公职人员正在开展组织调查。

据新京报20日报道,2016年10月19日,15岁的自闭症少年雷文锋走失后,被辗转送到韶关信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一个多月后死亡。雷文峰家属反应,死亡当日,新丰县殡仪馆还接到另外2名来自练溪托养中心死者尸体。新京报进一步调查发现,按照殡仪馆的登记册显示,2017年1月至2月18日,49天内,练溪托养中心送来的死者有20人,其中广州地区15人,东莞3人,韶关1人,连州1人。他们当中,多是流浪乞讨人员,不少人为无名氏。发现的死亡人员中,登记为死于肺炎的最多。而据该报记者调查,练溪托养中心环境较差,儿童区的卫生条件并不理想,很多受托养的孩子有残疾,脑瘫等,大小便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要照顾,护理人员一天都在忙。有的孩子因为不听话,又没有时间顾及,甚至被用绳子绑起来。

据报道,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显示,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为「粤韶新民政字第07021号」,法人代表为罗丽芳。39岁的罗丽芳曾是新丰县社会福利院一护工组长,2010年,新丰县民政局提出要新增一处托养机构,罗丽芳获得了机会。

按照当年县民政局与自然人罗丽芳签订的《承包合同》显示,新丰县民政局作为甲方将县福利院接收的外地福利院(救助站等)送来的部分寄养人员转给乙方罗丽芳经营和管理。按照协议,寄养地点定在公安局原看守所,场地租金及其他一切经营费用由乙方负责。

另外协议中明确,转移给罗丽芳的所有人员,新丰县民政局按现行供养费每人每月660元人民币中,「提留每人每月50元为局管理费。若供养方增加供养费,按增加额的10%提留作为局的管理费。」

6年来,练溪托养中心业务范围逐年扩大,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中标,获得当地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安置服务项目。

报道还称,练溪托养中心虽然是当地民政部门核准的民营托养机构,但背后有公职人员亲属掌握经营权和财权,而中心年盈利有一两百万元。

责任编辑: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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