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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史上最严」措施 剑指旅游市场顽疾

2017-03-27
云南公布「史上最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 记者 丁树勇 摄

云南公布「史上最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 记者 丁树勇 摄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丁树勇 昆明报道)3月27日,云南省旅发委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于4月15日起施行。

《措施》涉及旅游购物管理、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景区景点管理、监管机制、旅游协会改革、政府履职等七个方面共22条。云南省旅发委主任馀繁此间表示,《措施》针对旅客投诉和媒体披露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对云南旅游市场秩序「伤筋动骨」,以严厉措施治标、长效机制治本,是目前云南最管用、最实际、可操作、可见效的整治措施。通过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在一年内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为入滇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取消定点购物禁低价团

今年2月10日的云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省长阮成发曾放狠话:「有些购物店之所以那么嚣张,为什么就关不掉呢?背后有人吧!」副省长陈舜以游客身份暗访,也遭遇强制购物。旅游定点购物的价格虚高和高回扣,形成了旅游市场的灰色利益链,支撑着不合理低价游。《措施》第一条即旗帜鲜明地提出「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监管。

针对旅行社普遍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经营模式,《措施》明确严厉打击发布、销售、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同时对合同签订不规范、指定购物点、推销另行付费自费项目、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等依法从严处理;并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价,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进行重点监管。

馀繁表示,「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防止购物商店与旅行社和司陪人员之间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链条。」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还将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的各类欺诈销售行为。其中,要严厉打击各类商店以及酒吧、餐厅等场所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馀繁介绍,目前云南有旅游购物企业187家,从业人员约5万人,年收入约200亿元(人民币,下同)。虽然取消旅游定点购物短期内可能会给这个群体带来一些影响,但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后,面对云南旅游的发展,只要转型升级成功,仍然有广阔市场前景。

责任编辑: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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