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郑治祖)警方日前拘捕「佔中三丑」等,控罪包括「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在「佔中」期间声言会「认罪、不抗辩」的「佔中三丑」之一、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29日就搬龙门称,有关控罪「封建」及「漠视个人意志」,故会「考虑抗辩」。多名政界人士强调,香港的法治制度完善,不存在什么「封建」的问题。当日有人煽动示威者参与违法「佔中」,不少人因而前途尽毁,有关人等不应再玩弄语言伪术,而应承担责任。
陈健民29日在接受电台访问时声称,他们在前年「佔中」结束后前往警署「自首」时,警方称可能会检控他们「参与未经批准集会」,当时他「打算」不就这项控罪抗辩,但现在警方提出「不同的指控」,他就要「重新考虑」是否抗辩,又声称「煽动」的「法律假设」是认为其他参与者「没有个人自己意志」而被「煽动」,这种假设并不合埋,亦显示有关条例「封建落后」云云。
林健锋:违法必须接受制裁
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在接受本报访问时强调,香港并不是一个「封建社会」,不存在所谓「封建思想」。香港是一个法治之区,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法律,无论涉案者是否打茪侦礞f号,一旦违法就需要接受法律制裁。至于是否抗辩,则是当事人的个人决定,外人不便评论。
陈恒镔批「想威又要戴头盔」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恒镔指出,法律面前并不存在所谓「封建」与否的问题。当日,陈健民一脸「大义凛然」,高喊称要「违法达义」,但在律政司提出检控后就诸多理由,突显他「又要威、又要戴头盔」的心态,讲一套做一套,毫无责任感及承担可言。
他坦,不少参与违法「佔中」者在被法庭处刑,前途尽毁,但煽动他们出来犯罪的却遥法外,有关人等应当承担应负的责任。
容海恩:违法者须承担后果
大律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L调,香港的法治基石稳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什么「封建」的问题。一个人是否抗辩,完全是个人的决定,但任何人必须承受自己所做的一切后果。
责任编辑: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