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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重金招才 ​安家费高达10万到100万元

2017-04-07

【文汇网讯】 (记者王欣欣哈尔滨报道)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哈尔滨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哈尔滨企业博士后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哈尔滨特邀专家聘任工程实施方案》、《哈尔滨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实施方案》、《哈尔滨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工程实施方案》等五项引进人才方案,涵盖15项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10万到100万元安家费

对中直省属在哈企业、市属企事业单位2017年2月7日以后引进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取得发明专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到100万元的安家费、购房补贴,每月2000元到5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3年发放。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资助

对吸引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的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建设资助;对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在站(基地)工作期间(最长不超过3年),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特聘专家:特殊贡献者可申报特等奖10万元

对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通过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柔性方式引进的省外专家或专家团队,可聘为市政府特聘专家,根据其贡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可以申报特等奖10万元。对吸引院士及其团队中的博士、博士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的中省直在哈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资助。

海外引进项目:给予最高1:1的配套资助

对国家批复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1的项目配套资助。对哈市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成果,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每年根据其成果推广情况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

创新创业人才:对项目产业化团队给予资助

对携带项目来哈创新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按启动、优秀、重点层次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经费资助,对被列为市重大产业项目且在哈进行产业化、能够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资助

责任编辑: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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