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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楼市「限购」加码 认房又认贷需5年个税或社保

2017-04-08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方俊明)珠海市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包括全部住宅户型纳入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不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有在珠海居住的港人告诉记者,随着港珠澳大桥即将于今年底建成启用,珠海将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与港澳陆地相连的内地城市,而不少港澳居民都将珠海视为置业投资的后花园,今轮「限购」措施会对部分港澳居民有影响。

《通知》发布珠海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主要有六大方面:

一,限购范围升级至「全市」及「所有户型」。自本《通知》印发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全部住宅户型纳入限购。

二,需5年个税或社保。同时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有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三,购房满3年才可上市交易(转让)。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包含法人单位和居民家庭),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

四,首付款比例最高提至七成。《通知》进一步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现行限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于拥有住房和贷款不同情况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40%、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至60%、70%。

五,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60%。强化土地购置资金的监管,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地保证金。进一步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底价的60% 。

六,土地出让试行「双限」。研究试行「限地价、限房价」等新型土地出让方式,稳定市场合理预期,促进土地市场理性稳定。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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