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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引才拟取消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入户年龄限制

2017-04-10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郭若溪 深圳报道)深圳引才再出新政,《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将突破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目前人才工作领域涉及的两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改革,包括取消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户的年龄限制,即使高层次人才选择不入户,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已成为社会共识。此次条例的制定,旨在通过立法破除制约创新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条例(草案)》中,取消了两项人才工作行政许可,包括取消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以减少行政许可对机构设立和行业发展的限制,建立由市场、社会认可促进非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的机制;取消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力资源服务在人才工作中发挥荈V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取消行政许可,可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办理程序,从而加快促进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可直接入户

在入户和申请居住证方面,高层次人才将不设门槛。《条例(草案)》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自愿选择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

此外,为促进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条例(草案)》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以面向社会提供一定比例的兼职教师和兼职研究员岗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可以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在本市离岗创业,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原单位的,接续计算工龄并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责任编辑:乔一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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