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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留情】XX家:虚名中的水分

2017-04-12

【文汇网讯】 文|萧雪桦

中国人成「家」不难。你公开写过点什么,就可跻身作家之列,出了书是作家,过专栏是专栏作家,写评论是评论家。玩音乐就是音乐家,写书法就是书法家,雕刻家、划家、舞蹈家、作曲家、指挥家、科学家、教育家、思想家、经济学家…‥等等都如是。似乎你干什么就是什么「家」。

「家」这个汉字的内容很丰富,字典里义项繁多。「家」的本义是屋内、住所。最早的房子是用来祭祀祖先或家族开会用的。「家」的宝盖头下面是「豕」,即野猪,野猪是比老虎、熊还危险的动物,是非常难得的祭品,所以最隆重的祭祀用的是野猪。随茼r源演变,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被尊称为「家」。可是「家」又可用作谦词,在构词上反而要放在前面,如家兄、家父等。

似乎,「家」作为尊称是文人独享的。理发的也有专长,只能叫理发师;量身缝衣的是裁缝师。这不知是褒是贬,因为这一来俨然与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精算师等专业人士并列了。

做泥水的则只能叫泥水匠;屠猪宰羊的,管叫屠夫,或干脆叫杀猪的。粤人则常以「佬」称呼这些「专家」,如泥水佬、飞发(理发)佬、猪肉佬、通渠佬等。

汉语的构词也真妙,家也好,师也好,匠也好,佬也好,只要在前面冠以「大」字,就不同凡响了,大家、大师、大匠、大佬都地位超然,那怕是江湖大佬也让人不敢小觑。

相对之下,以「者」字言所属的是什么行当最平实,例如记者:记述所见所闻的人。美国一名传媒人在获得新闻奖后讲过这样的话:Youareareporter,nomore,noless.Nofanfare(你是记者,毋过,毋不及,不要譁众取宠)。

我总觉得「家」的尊称用得太滥了,像随便派发的廉价高帽。如果没有自知之明,动辄以什么家自视,可能让人窃笑。近年,香港多了「家」以外的称谓,例如称舞者,不称舞蹈家;称音乐人,不称音乐家;称写作人,不称作家;称歌手,不称歌唱家。这往往是行当中人的自称,让人觉得谦逊敬业。

也不可对「家」字辈盲目崇拜,一些获吹捧的什么家,往往名不幅实。日前,听到一位资深的新闻编辑朋友,就接到的一本书的文字编辑工作大吐苦水。书是一位富豪的自传,富豪虽也摇笔杆,但为了给自传增添附加价,请来城中一名「才子作家」捉刀。朋友为书做文字编辑之下,对「才子作家」文字之不堪大为惊讶。后来打听得知,「才子作家」在报章的专栏也属同样货色,编辑得大执手尾,才能让他的文章见报、见人。

近日读到沈西城《作家的准则》一文,文章对香港有很多人文字毛病百出也称为「作家」大表不满。他曾留学东瀛,精通日文,知道日本人对写作人的名头分得很细,不能滥用。例如只有写小说的才能称「作家」,而且限用于写纯文学小说者。以写推理小说知名的松本清张虽然也是「作家」,名头前面得加上「大众文学」的限定。其他如评论家、随笔家、诗人、俳人(写作俳句),都不能称为作家。短短的文章,频让人得益。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张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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