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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松泰侮辱国旗区旗案 押后下月16日再审

2017-04-18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被控「侮辱国旗罪」和「侮辱区旗罪」,18日下午2时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郑松泰无律师代表,申请无须答辩,并提出将案件押后以谘询法律意见和聘请律师。裁判官同意其以1,000港元现金保释,并将案件押后至5月16日再审。

郑松泰18日下午抵达东区法院(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郑松泰18日下午抵达东区法院(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法官:将裁定倒插旗是否达至「侮辱」

郑松泰在庭上称,上周四(13日)才收到控方文件,未有律师代表,申请无须答辩。他表示明白控罪,并提出将案件押后,以谘询法律意见和聘请律师。裁判官同意将案件押后至5月16日下午提堂再审,准其以1,000港元现金保释。裁判官在庭上向郑松泰解释,一旦进行审讯,法庭会裁定控方所指的倒插国旗和区旗的行为,是否达至「侮辱」程度。

去年10月,在香港立法会倒插议员^上的国旗及区旗展示品的立法员议员郑松泰,4月11日晚被指涉「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被捕,次日凌晨获准保释,并被正式落案起诉。

市民:取消郑松泰议席

「同心护港」团体成员(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同心护港」团体成员(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当日下午1时许,数十名「同心护港」团体成员在东区法院门口集会,指郑松泰无资格任立法会议员,呼吁当局取消其议席,并检控其所犯罪行。警方架起铁马维护秩序。郑松泰到场时对集会者未有回应。

「同心护港」团体呼吁取消郑松泰议席(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同心护港」团体呼吁取消郑松泰议席(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麦钧杰摄)

倘判监1个月以上或丧失议席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以监禁3年及第五级罚款。

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同样可判监3年及处以第五级罚款。若循简易程序定罪,则最高可判监1年及处以第三级罚款。

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九条(6)及(7)款,任何议员因刑事罪行遭判囚,判监1个月以上、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经出席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立法会主席便可宣布有关议员丧失议席。

郑松泰被控侮辱国旗区旗罪事件簿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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