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 再有美容院职员涉嫌以威吓性手法营商被捕。一名年约20余岁女子报称去年底,在尖沙咀一间美容院躺于治疗床上接受廉价疗程时,中途被一名手持类似针筒状器具的女美容师,用威吓言语强逼她以2.2万元购买一份面部美容疗程,海关人员经调查后,今午1时许掩至美容院拘捕该名女美容师扣查。
现场为金马伦道12号恒信商业大厦楼上一间美容院。被捕女美容师年约32岁,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美容疗程,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而被扣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一并负上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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