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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国家宪法须尊重敬畏

2017-04-28

【文汇网讯】 (记者 姚嘉华)中联办法律部部长、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长王振民28日表示,国家为了香港回归,对宪法进行了完善,这在世界上几乎是没有的。回归20年来,香港法治和宪制的磨合是成功的。他认为,港人应努力认识国家的宪法制度,对国家的制度要有尊重和敬畏之心,珍惜中华民族艰苦探索形成的宪法制度、国家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繁荣局面,并希望香港和内地一起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将香港的发展和国家发展融合在一起。

王振民28日在「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国家宪法是香港基本法的「高级法」背景,香港基本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据宪法而制定的,是全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继承国家宪法的「基因」,不能代替、更不能高于国家宪法,「基本法不是规范国家制度、国家层面的法律。」

基本法属宪法「子」体制

他续说,香港回归后,一切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国家宪法,香港的政治法律体制相对国家宪法是「子」体制,在历史上香港从来没有独立的政治法律体制:香港基本法结合了国家及香港的核心价值,「由于实践『一国两制』,基本法既要体现香港自身固有的核心价值,包括人权、自由、法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要体现宪法所包含的核心价值,例如主权、统一、安全、民族美德。」

王振民指出,在香港离开国家的156年中,内地也发生翻天复地变化,包括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度等。国家不会等香港回归后才制定宪法,「香港不在家,但家里的日子还是要过的。」也不会因为香港的回归而将多年来艰苦探索、符合国情的体制全部推翻。

他说:「为了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为了让全世界中国人不再遭受外人欺负,为了让中国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大的成本,牺牲很多,才建立了这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和体制,我们不准备因为香港回归,而放弃来之不易的这套宪法制度。」

港应思考如何容入祖国

王振民形容,香港是「离家156年后回来的游子」,故不能要国家在1997年后去适应香港,而是要思考香港如何容入国家早已确立的宪政体系,「发现家里一切都变了,房子变了,家里规矩变了,成员增加了很多,这些都是香港回归后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

他强调,国家虽然不会因为香港回归而更改基本制度,但亦对政治、法律制度作出很多重大的补充和修订,譬如国家从宪法理论上由「一国一制」变为「一国两制」;在单一制国家设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在国家法律解释制度上,人大释法前要先谘询基本法委员会,使得基本法的解释更能乎合香港实施普通法的情况;而且没有按传统马克思主义更换香港所有公务人员、法官等。

王振民坦言,香港虽有少数人不熟悉国家宪法制度、不肯面对香港已经回归祖国的政治现实,「在全世界辱骂中国的制度最厉害的不在美国、不在欧洲、不在其他地方,恰恰就是在香港。」不过,王振民期望他们不要总想推翻国家的制度,而应尝试理解国家的逻辑和道理,对国家制度要有起码的尊重和敬畏之心,「那么对国家的制度,也就是说在香港离开祖国那么多年的时候,祖国内地人民已经确立了这套制度,要有起码的尊重,要有这个敬畏之心。」

融合两地发展无「次选」

他最后表示,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如此接近全面复兴,寄语港人应与祖国一起完善国家制度体系,参与中国伟大复兴事业,将香港的发展和国家发展融合在一起,「这是香港未来坚定不移的选择,我们没有第二个选择。」


责任编辑: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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