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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将向在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胞开放

2017-05-06

【文汇网讯】 (香港文汇网记者 谭笑 北京报道)6日国台办网站发布消息,为适应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开展学术研究的需求,促进两岸学术交流合作,近期国务院台办、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照大陆居民待遇,向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其中,在内地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此次也一并纳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范围。

据了解,申报范围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西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等项目类别,涵盖26个一级学科。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项目申请将纳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级管理体系,执行各类项目申请规定程序,依托所聘用单位、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讬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再促融合引台优才落地

台湾问题专家、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认为,大陆这项政策满足了台胞在大陆就业日益庞大的需求:「这是一项极大的利好消息,将会吸引台湾学界的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学者来到大陆工作生活,享受大陆给他们的红利。」王建民说。

「大陆方面向来强调两岸民间交流,在台湾当局推动『去中国化』、搞『台独』的情况下,大陆这种应对方式和举措极得人心。」

王建民介绍,当前台湾岛内的学者在就业方面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职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他在大陆多地高校遇到的台湾学者都对这项政策十分期待:「以前台湾学者申请政府财政津贴几乎不可能,而现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这无疑体现了大陆方面对台湾同胞积极的包容态度,进一步推动了两岸融合和文化交流。」

申请条件参照大陆居民待遇

据了解,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是: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为正式受聘于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在职人员,聘期一年(含)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资助期内能够全时在受聘单位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聘用单位为项目管理责任单位,设有科研、财务管理部门。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书面推荐申请青年项目。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西部项目的申请人须为受聘于西部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在职研究人员。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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