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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披露廉署受查人 吴文远不认罪

2017-05-08

【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社民连主席吴文远涉嫌透过不同途径,披露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因「低价买楼」事件成为廉政公署的调查对象,吴文远因此被廉署控以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罪名,8日第二度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吴否认全部3项控罪,案件将于7月10日进行预审。被告吴文远继续获准以1,000元保释候讯,其间不准接触控方证人、香港电台中文新闻部总监黄金凤。

被告吴文远(40岁),报称商业顾问。案件涉及他去年4月2向廉署举报,指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程淑仪买卖物业涉嫌利益输送。控罪指,吴文远涉于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间,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透过新闻媒体、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等社交平台以及香港电台,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程淑仪是该项调查的目标人物及调查细节,以及披露他自己到廉署落口供的细节等,即他以投诉人身份向廉署所作出的一份证人供词。

吴文远上月初被押往警署问话途中,透过facebook表示自立法会换届选举至今,执法部门已三度带搜查令搜查其住所。案件上月初首次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时,裁判官特地提到上述罪行的申诉或告发须于事发后1年内提出,亦即提堂当日已是检控的最后时限,裁判官质疑此案属于紧急检控,形容控方出现「误算」(miscalculation)。

「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罪行是指任何人明知或怀疑正有调查在进行中,仍向该项调查的受调查人披露,他或她是该项调查的受调查人此一事实,或向公众、部分公众或任何特定人士,披露该受调查人的身份或该项调查的任何细节,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两万元及监禁1年。


责任编辑: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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