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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人七一游行判社服令 上诉被驳回

2017-05-12

【文汇网讯】 大公文汇传媒全媒体记者综合报道:香港「港人自决蓝色起义」两名成员钟健平和陈梓进,连同独立音乐人黄俊Z,于2013年七一游行时涉非法集结,于2015年3月被各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三人早前不服定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于4月展开上诉聆讯,法官12日驳回三人要求推翻定罪的上诉,维持原判。三人均缺席上诉聆讯。

「港人自决」成员陈梓进及钟健平等3人于2013年七一游行期间,推铁马冲击警方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的封锁线(资料图片)

法官张慧玲表示,上次聆讯押后宣判前,她已表明12日宣布判决,不明白三名上诉人为何今日会缺席,法庭等了他们15分钟,基于他们已完成所有社会服务令,故宣判不会对他们构成影响,因此在他们缺席下驳回他们的上诉,由于其中两名上诉人陈梓进和黄俊钰有律师代表,法官之后会专门听取代表律师的解释。

「港人自决蓝色起义」成员钟健平和陈梓进,及独立音乐人黄俊Z,被控于2013年七一游行期间参与非法集结,2015年3月12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3月26日,各被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

裁判官当时指,从有关的呈堂影像可见,案发时涉及被告等超过3人集结在一起,企图冲击警方的防线,当中涉及暴力。

裁判官认为,案发地点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的行人路为闹市及游行热门地点,案发时该路段有多辆巴士正在行驶,各被告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

(大公文汇传媒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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